(纪检监察干部在案发单位开展立案决定宣布和警示教育 谭周兰摄)
“经县监委查明,县法律援助中心法援律师郭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编造法律公函的方式,违规私自代理非法律援助案件,并收受当事人感谢费,县监委决定对其严重违纪行为立案调查……”近日,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游淞在县司法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宣布了对郭某某严重违纪的立案调查决定,并同步开展以“筑牢法律底线预防职务犯罪”为题的警示教育活动。这是开江县纪委监委将警示教育贯穿监督执纪审查调查过程的一个缩影。
为强化案件查办警示教育效果,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全面提升监督执纪与审查调查实效。开江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将案件查办过程与警示教育同步进行,有机融合。让立案决定、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侧重用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震慑效果,引导党员干部从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注重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通过深入挖掘违纪违规案件背后制度漏洞、廉政风险点、监管缺失等问题,督促案发单位深入解剖,把“病根”找准、将原因析透,查找发案共性规律,研讨提出治本之策,以案促改,规范权力运行,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这样的立案决定宣布和警示教育真实灵活,触及心理,也给我敲响了警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自律,杜绝侥幸心理,算好人生‘七本账’,确保时刻牢守底线、不越党纪‘红线’、不碰法律‘高压线’,做一个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一名接受警示教育的同志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以来,全县向党员干部发放警示教育读本800余份,开展各种形式警示教育活动12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人次。其中,组织同步开展立案决定、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5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200余人次。
“做细做实审查调查立案决定、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工作,让被调查对象对案自警,让案发单位人员警钟长鸣,实现了审查调查与警示教育同频共振和效果叠加。”开江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主任蒋铁军表示,下一步,开江县将不断丰富警示教育方式和内容,做深做实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构建起“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防控机制,实现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游淞 顾天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