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晶,女,1972年生,大学本科。吉林省通榆县人民法院开通法庭庭长、一级员额法官、兼任该院党支部第一支部书记、中国法学会会员。
刘明晶同志从事审判工作20多年来,表现出色,曾以笔试面试第一名的成绩在员额法官考试中脱颖而出。2016年至2017年曾先后两次手术,在未完全康复的情况下坚守在工作岗位,并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连年收结案数均位列全院第一。她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在省高院组织的比赛中她所撰写的法律文书及案例分析多次获奖,她所撰写的案例分析被最高人民法院选入《中国行政审判指导案例》。2016年荣立个人二等功。2018年被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委政法委、吉林省文明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吉林好人、最美法官”称号。201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办案标兵”称号。2019年4月被通榆县委县政府授予“第六届劳动模范”称号。2019年4月被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八届吉林省道德模范(敬业奉献)”称号 。2019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
她所带领的庭室也数次荣获“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深入基层调查取证 保障百姓民生权益
民以食为天,农民碰到种子质量问题、公司不按约定回购农作物问题,可想而知得有多么的上火。2017年通榆县部分乡镇旱情严重,导致大多数乡镇农民种植的农作物不仅收成不好,质量也欠佳。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企业再不按照订单合同回收农作物,不亚于雪上加霜,靠天吃饭的农民,生活费用就没了着落,就这样出现了群体性诉讼案件。由于农民法律知识有限,不知如何收集证据,为了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刘明晶带领庭里法官起早贪黑深入各个乡镇实地踏查庄稼的种植收成情况,保全证据,并到当地相关部门调取材料及数据,以最快的速度审结了这批案件。最终的结果深得民心,农民感动得无可言表,各村派代表给开通庭送来了锦旗。
二、用“五心”承担社会责任、彰显法官的铁面柔情
司法为民、服务社会,调解优先是刘明晶始终贯彻的宗旨,她主张法庭的全部工作立足于为人民服务,为和谐社会服务。作为一名女法官,刘明晶更具有男法官通常不具备的优势,那就是“五心”,即细心、耐心、热心、关心、爱心,正是这“五心”,构成了她在工作中的特色,她以其独有的细腻情感洞察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她以心细如发的认真精神判断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她以女性的热情、耐心和关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她以不同的角色定位(居委会大妈、知心姐姐、心理医生……),将别的法官都认为不可能调解的案件,成功调解结案。切切实实地体现了 “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根本原则。
家庭是社会构成的细胞,决定着社会稳定的基调。一起离婚案件,一五十多岁的妇女,不堪忍受男方的家暴行为,坚决要求离婚,并扬言如果不判离婚就搬到法官家里同吃同住。刘明晶了解到男方没有劳保,有血栓病史,年近六十,几乎没有劳动能力,仅有的女儿远在外地,父女关系紧张。如果离婚,男方将面临老无所依,产生新的社会矛盾,给政府部门造成救济难题。刘明晶认为法院工作不能仅追求法律上的公正,还要立足于社会的稳定和谐。为了消化矛盾,刘明晶三次上门,对男方思想教育,让其认识到家暴的错误行为,改正破罐子破摔的消极观点,积极生活、挽救婚姻。又以同为女性的视角,做女方思想工作,以多年的深厚感情为基点,以为儿女营造完整家庭为展望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不嫌麻烦地联系他们外地的女儿进行协助劝导,最终挽救了濒临破裂的婚姻,修复了长期冰冻的父女关系。
三、恪守法官职责、带病坚持工作
刘明晶始终坚持“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体现公平正义”。她注重细节,哪怕一个眼神、一个姿势、一个动作都要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法官的付出,大家感受得到。一宗继承案件,案涉财产数量大、种类多、继承人数多,刘明晶不顾自己术后身体尚未痊愈,带病坚持工作,细心调查取证,很多当事人不了解的隐匿财产都被查出来,在确定及分配被继承遗产时,耐心细致、面面俱到,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虽然以判决方式结案,但败诉方曾这样向院里反映情况:“刘明晶是我见过的最有耐心、最认真的法官,我虽然败了官司,但是对她一点意见也没有,她的判决,我信服!” 对此大家都深有感触,也肯定了她的付出。
四、用坚挺的脊梁撑起法官形象、维护法律尊严
英姿威严、无所畏惧,以苦为乐。在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刘明晶得知被告张某为人偏激、充满戾气,征信记录一直不良,对工作人员充满敌意。别说调解就连送达都成问题,于是她作为庭长将该案从年轻法官手里转到自己名下,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多方打听找到了张某的住处,亲自上门,有针对性的采取攻心为上的方式做其思想工作,通过刘明晶一次次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的不懈努力,张某改变了对法官的敌视,不再采取威胁、对抗等方式,能够心平气和的与法官对话并松口表示同意赔偿,其他两方当事人也都各自做了让步,最后终于使该案圆满解决,及时拿到了执行款的田某感激不已。面对当事人的信任及赞许,她回想起以往的案件。也曾多次面临险境,面对威胁她并不惧怕、用正义和威严树立起坚强的铁面法官形象。虽然为了化解危险她做出诸多努力和付出,但是当当事人能够达成和解、案件能够调解解决,并且顺利执结的时候,她觉得再苦再累付出再多都值了。
五、安于清贫、廉洁自律、秉公执法、热情服务
刘明晶同志在工作当中,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始终坚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审判工作中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追求公正、高效、文明审判;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坚决杜绝“冷、横、硬、烦、推”的工作态度,始终保持热心、耐心的为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答疑解惑,用真诚和坦诚切实增强司法的亲和力与公信力。
对一名从事审判业务工作的法官来说,工作方法直接影响着办案的效果,不让法律文书成为法律白条。在工作中,刘明晶同志正以良好的工作方法有效地实现了裁判的权威性和公众认知度之间的平衡。同时力求公正,又能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做到案结事了。工作中具有很强的原则性,又比较讲究办案的方法、艺术。刘明晶同志对待当事人既严肃执法,又能热忱服务,能耐心细致地向其明晰法律,讲清利害,并根据案件的特点,重点解决案件的根源问题,形成自己独特的工作方法和经验。针对关系公民切身利益的案件矛盾尖锐突出的特点,总能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使当事人既解决了纠纷,也化解了心中的疑团,融洽了双方的关系。针对双方争议较大的案件,总能用事实让当事人换位思考,使双方最终能握手言和,作出妥善处理。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充分保护了双方的利益,也受到了当事人的依赖,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得到很好的统一。
刘明晶同志热爱法官职业,珍惜法官名节,爱护法官声誉,坚守清正廉洁的底线。在生活中安于清贫、甘愿寂寞,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廉洁自律、公正司法,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妥善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务求每一件案件的审理结果,都能对得起党、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自己的良知以及对法律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