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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六部门联合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

发布时间:2019-04-18 09:59:05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周弋微  |   责任编辑:许蓉
4月16日下午,江苏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视频会议。据悉,省民政厅将联合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

  4月16日下午,江苏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视频会议。据悉,省民政厅将联合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实施方案》,此次清理整治将对江苏省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

  据江苏省民政厅厅长吕德明介绍,根据国家六部门统一部署,此次清理整治工作包括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清理更新不规范地名信息、规范使用标准地名三个方面。具体而言,要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主要清理对象包括:未经批准,使用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名称或具有特定政治意义的标志性建筑物名称,使用具有特定政治、民族、宗教含义等词语的地名;随意使用“宇宙、中央、天下”等词语的地名,随意使用“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江苏”等词语的地名;随意使用“世界”“环球”及各大洲名称、国际公域地名或跨国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地名;随意使用“特区、首府”等具有专属意义词语的地名等等。但在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前命名、已约定俗成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老地名原则上不列入清理整治范围。

  此外,有地无名、一地多名、一名多写、擅自命名等不规范地名也要进行清理。但是,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前命名、已约定俗成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老地名原则上不列入清理整治范围。

  同时,江苏将对标注不规范的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牌进行更换;对涉及不规范地名信息的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证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更换。清理房地产广告、户外标牌标识、互联网地图、在线导航电子地图等载体上的不规范地名;依托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及时为社会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地名信息。此次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将到今年9月结束。(周弋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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