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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查实后最高奖励5万元

发布时间:2019-02-02 08:36:15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蓉
为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的积极性,近日市扫黑办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无锡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资金使用办法》(下简称“奖励办法”),举报事项经查实并以涉黑涉恶罪名

  为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的积极性,近日市扫黑办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无锡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资金使用办法》(下简称“奖励办法”),举报事项经查实并以涉黑涉恶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最高奖励人民币5万元。

  根据奖励办法,奖励对象为:举报无锡市范围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称举报人)。举报途径:(一)举报电话:0510-82222367。(二)举报材料邮寄信箱:江苏省无锡市邮政A908号信箱,邮编:214000。(三)网络举报邮箱:wxshce@126.com。(四)当面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无锡市市民中心9号楼7楼726办公室市扫黑办举报。(五)向政法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举报。

  举报奖励范围:(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暴力传销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认属实,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审判定罪的,视案情重大程度,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00~50000元奖励;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认属实,法院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审判定罪的,视案情重大程度,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0000~20000元奖励;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认属实的其他涉恶犯罪,给予举报人人民币5000元奖励;对提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证据材料,查证属实的,一次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0~5000元的奖励; 对提供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证据材料,查证属实的,一次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000~3000元的奖励;对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的,每一名给予人民币5000元的奖励;抓获一般参加者的,每一名给予人民币2000元的奖励;对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骨干成员的,每一名给予人民币3000元的奖励;抓获一般参加者的,每一名给予人民币1000元的奖励;对提供线索,经有关部门核查挖出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的,视案情程度,给予人民币10000~50000元的奖励(保护伞的认定以纪委监委等部门的处理意见为依据)。

  市扫黑办、市纪委监委和市政法各部门等接受举报机关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会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线索内容和奖励数额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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