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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强化监督效果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18-09-04 09:05:31  |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江媛  |   责任编辑:许蓉
在江苏连云港市委巡察组进驻市卫计委的第二十三天,市纪委发布了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处处长接受纪律审查的信息,这在全市引起不小震动。

  在江苏连云港市委巡察组进驻市卫计委的第二十三天,市纪委发布了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处处长接受纪律审查的信息,这在全市引起不小震动。

  在巡察进驻前,巡察组会同纪委、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共同对被巡察单位精准“画像”,收集突出问题;驻点巡察中,紧盯反映集中的重点人重点事,快速聚焦,快查快结,形成震慑。

  实现巡察与整改无缝衔接,是连云港抓巡察工作的重要一环。近年来,连云港把巡察整改作为强化监督效果、推动成果运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狠抓关键环节,层层传导压力,努力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针对巡察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问题,巡察组及时向被巡察单位下发《立行立改通知单》,要求其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即知即改。截至目前,全市五轮巡察27家单位,共下发通知单35份,涉及整改事项105个,整改到位率98.1%。

  如何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连云港通过领导督办、个人领办、职能部门交办等多种方式,形成整改合力。市里建立巡察反馈意见向分管市领导报备制度,提请分管市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传导整改压力。

  为从严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市巡察办要求巡察反馈后一个月内,被巡察党组织必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需报巡察办、巡察组审核把关,不达要求不过关。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派驻纪检组派员全程指导,确保思想认识、认领责任、整改措施“三到位”。据统计,全市被巡察单位将巡察反馈的653个问题,细化成1072项具体任务,明确整改措施3500余条。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连云港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对全市面上存在问题进行排查,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今年以来,巡察办分别向财政、审计、建设等9个相关职能部门移交共性问题42个,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146个。

  整改好不好,成效可量化。去年11月,连云港制定出台了《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暂行办法(试行)》,对整改成效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评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截至目前,全市已组织开展两轮巡察整改督查,对前四轮巡察的19家单位进行整改成效量化评估,共督查整改事项990个,其中整改到位和基本整改到位949项,整改到位率95.9%,群众满意度96.6%。

  同时,连云港还将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结果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整改不力、量化考核为“较差”的单位在年底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对评估为“一般”的提请分管市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作为巡察“回头看”候选对象,释放出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

  今年,连云港又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内容,推动纪检、组织、巡察三方联动、定期督查,确保取得实效。“巡察监督成效关键在整改,要通过压实责任、完善机制、督查督办、严肃问责等一系列举措,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连云港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海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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