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打工多年的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25岁的周某某,在被老板开除工作后回到了盐城老家,无所事事,渐渐没有收入的他动起了歪脑筋。2017年12月19日,周某某来到盐都区潘黄街道皇家名流附近时,看见一家卖烟酒的小商店的门锁着,在确认四周没人后他将门撬开并将商店里的800元现金及一部OPPO手机偷走。
尝到“甜头”的周某某发现盗窃财物来的太容易,遂于2018年1月8日,他又来到盐城市盐都区北蒋街道寻找作案的机会,在该街道寻觅一圈后,周某某发现朝阳路上一间卖衣服门市里面没人,产生贪念的他不声不响地走进门市内,偷走将2600元现金。2018年1月17日,周某某来到盐都区尚庄镇将邮政储蓄银行附近,在一间卖衣服门市内偷走1000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8年1月9日北蒋派出所在接到群众报案后,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经过数十日的分析研判,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并于2018年1月19日将其抓获归案。经过审讯,周某某交代了其从2017年12月份至2018年1月份流窜至盐都区潘黄街道、北蒋街道、尚庄镇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和他盗窃所得的钱财已被其在酒吧等场所挥霍一空的情况。
目前,周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