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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干扰环境空气监测点 徐州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被追责

发布时间:2018-02-05 13:46:51  |   来源:新华日报  |   作者:吴琼  |   责任编辑:许蓉
记者2日获悉,省环保厅、徐州市环保局近日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徐州市两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受到人为干扰问题展开调查,目前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已被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记者2日获悉,省环保厅、徐州市环保局近日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徐州市两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受到人为干扰问题展开调查,目前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已被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两处监测点,一处位于徐州市鼓楼区政府大院外侧,主要监测徐州市鼓楼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一处位于徐州市农业科学院大楼四楼东侧楼顶,主要监测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去年12月4日至7日,由于鼓楼区城管局措施不细、作业制度不健全,对驾驶员缺乏培训,致使驾驶员在使用雾炮车对区政府大院树木进行喷淋降尘作业时,出现喷雾干扰正常大气环境监测作业的现象。12月24日,由于徐州市城管局管理要求没有落实到人,有关规定形同虚设,致使雾炮车在鼓楼区政府大院内加水时,未停止喷雾作业,喷淋到监测站点采样区域,对周边环境造成干扰;去年12月8日,由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制度不完善,相关管理人员业务不熟,驾驶人员操作经验不足,致使驾驶人员在按照正常程序对徐州农科院试验田裸土进行抑尘喷洒作业过程中,喷淋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采样区域,确对大气自动监测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去年12月24日至25日,徐州市鼓楼区监察局对鼓楼区城管局给予通报批评,对该局局长张某进行诫勉谈话,对副局长、环卫处处长王某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清运管理所所长孙某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局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庙街道办事处给予通报批评,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张某进行诫勉谈话,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科科长胡某、大庙街道办事处环保科科长李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今年1月27日,徐州市环卫管理处对环卫处副处长权某进行诫勉谈话,对雾炮车队负责人吕某给予免职且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处分,给予驾驶员文某扣除当月工资和全年绩效奖金。

  省环保厅要求各设区市以此事为警示,认真开展排查,进一步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质量控制和管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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