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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苏州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上调为1940元/月

发布时间:2017-12-22 16:15:45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赵晨民  |   责任编辑:高健
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苏州市司法局再次对苏州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进行调整,2018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为1940元 月,今年的标准是1820元 月,

  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苏州市司法局再次对苏州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进行调整,2018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为1940元/月,今年的标准是1820元/月,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据了解,苏州市自2013年起已连续六年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经济困难标准与月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每年12月份根据当年度市人社部门公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对下年度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进行调整,经济困难标准调整已常态化、制度化。

  同时,市司法局创新性地推出“妇女儿童及家庭暴力专项法律援助资助项目”,给予社区矫正对象非政府保障项目专项援助,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向所有公民开放劳资纠纷、工伤赔偿等劳动保障项目免于经济审查等一系列惠民举措,逐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惠面。2013年至今,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239件,涵盖各类民生事项,其中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9909件,经济补偿金案件2753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345件,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447件。法律援助服务各类对象中,服务农民工16931人次、农民1971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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