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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交警:“不避让行人”将处50元、记3分处罚

发布时间:2017-11-08 15:15:18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杨柳  |   责任编辑:高健
如果在通过斑马线时没有减速或避让正在通行的行人,就有可能被电子警察抓拍,给予50元、记3分的处罚。为此,交警公布几类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的情形,同时提醒驾

  如果在通过斑马线时没有减速或避让正在通行的行人,就有可能被电子警察抓拍,给予50元、记3分的处罚。为此,交警公布几类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的情形,同时提醒驾驶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据交警介绍,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到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不管是常速、加速、缓慢通过,或者是行人太多被逼停等情况,只要机动车停在人行横道线上无法继续通行都会被处罚。因为法律明确规定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有的驾驶员说:“我来不及刹车,只能停在横道线上等候,不是故意占道停车。”这一观点交警部门是不予认可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而不是到了人行横道线才想到刹车避让。

  交警提醒驾驶人:“当行人已经跨入人行横道线正在通行时,驾驶员加速从行人行进方向通过的;行人已经跨入人行横道线正在通行时,减速缓慢从行人行进方向通过的;行人已经跨入人行横道线正在通行时,鸣喇叭后,在行人行进方向通过的;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占用人行横道线停车等候等情况,都属于‘不避让行人’的行为,将给予50元、记3分的处罚。”

  对于右转弯、左转弯车辆遇行人正在人行横道线上通行时,没有停车让行的情况,也属于“不避让行人”的行为。交警介绍,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在人行横道线上推行视为行人,机动车必须停车礼让。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在人行横道线上骑行的,机动车也应减速缓慢行驶,注意避让。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可以继续通过’ 是指在具备通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通过。”交警相关负责人说,由于不同方向的信号灯的通行表示有一个时间差,因此,在人行横道红灯亮时,并不意味着交叉方向的车道信号灯已经绿灯放行,还可以继续通过。顾名思义,如果行人不具备继续横过道路条件的,应当在人行横道的道路中心线部位停留等候下一次绿灯放行再继续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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