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法治 > 执法动态 > 正文

南通试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

发布时间:2017-10-01 15:47:44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王继亮  |   责任编辑:DH032
30日,南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对外宣布,为切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南通即日正式试点“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

  30日,南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对外宣布,为切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南通即日正式试点“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此次试点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为主要依据。

  南通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殷蓓介绍,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涉及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主要是要在政府信息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基础信息,探索执法主体、范围、内容、程序、监督方式等事项公示的标准、规则和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形成统一的执法公示平台。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主要是要确立行政执法纸质文书标准和电子信息记录格式,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记录仪等全过程记录装备的配备、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加强执法场所音像记录规范化建设,统一建设标准,明确记录流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主要是要研究法制审核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机构、工作流程和岗位责任、审核方式和判断标准,研究制定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编制和管理办法,确定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比例的标准,研究明确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占法制审核人员比例等内容。

  试点工作对行政执法信息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公开都做了明确要求,并提出要建立政府和部门统一的信息公示平台,企业、群众在平台网端就能实时了解相关信息。执法过程中更有安全感。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试点地区和试点部门将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音像记录,对其他执法过程也要求规范文字记录,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企业、群众在执法过程中的安全感将更比以往更强。合法权益更有保障。三项制度中,重大决定法制审核是唯一一个在全市推广的制度,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由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且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审核,必要的时候可征询政府法律顾问意见,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

  该市目前除海门市为国家级试点地区外,结合全市行政执法现状,确定海安县、启东市为市级试点地区,确定市公安局、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房管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民防局、物价局、行政审批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级试点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明确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殷蓓称,试点任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行政执法不规范、办事效率低、影响营商环境、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预计三项制度全面推广后,企业、群众的权益将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获取相关执法信息更加便捷、执法过程中更有安全感、合法权益更有保障。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