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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法院四项举措提升行政审判质效 保障行政相对人诉权

发布时间:2017-09-21 11:04:56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杨茜  |   责任编辑:DH032
今年来,如皋法院把提升行政审判质效,保障行政相对人诉权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有效化解涉诉行政争议,钝化官民矛盾。实现了涉诉行政争议的源头化解率、一审判决

  今年来,如皋法院把提升行政审判质效,保障行政相对人诉权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有效化解涉诉行政争议,钝化官民矛盾。实现了涉诉行政争议的源头化解率、一审判决服判息诉率、行政审判司法公信力同步提升的显著成效。

  强化当事人诉权保护。严格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规范行政案件立案指导,引导当事人规范诉求,杜绝不裁不立现象,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诉权。同时坚持依法规制滥用公民代理权、严重扰乱行政审判诉讼秩序的行为。

  强化涉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加大审查力度对涉诉行政行为中事实清楚和法律依据充分的予以支持;对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明显不当的,坚决依法予以撤销或确认违法、无效。

  注重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注重行政案件法律文书质量,强化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将文书重心放在本院认为的论证部分,着重厘清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紧密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说理,打造精品案例,进一步有效提升行政裁判文书的质量。

  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长效机制。突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绩,并设立专门台帐如实登记行政负责人应诉情况,定情将结果向上级法院报送。对无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及时向上级政府发送司法建议,督促涉诉负责人出庭应诉,同时注重应诉沟通,强化出庭负责人对涉诉争议的实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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