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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重拳整治车险市场乱象 严禁买保险送礼品

发布时间:2017-08-02 11:11:42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30
昨天下午,市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关于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的指导意见》,明确各保险公司、专业代理机构、4S店在销售保险产品时,不得违规赠送或承诺

  昨天下午,市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关于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的指导意见》,明确各保险公司、专业代理机构、4S店在销售保险产品时,不得违规赠送或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另外,为防止保险费用嫁接到被保险人身上,专业代理机构和4S店的车险手续费,最高不得超过40%。

  乱象

  为抢客 保险公司车险竞争热

  送油卡、保养、购物券……

  “朱先生,您好!我是扬州××4S店的车险续保员,您的车险即将到期,目前商业险报价6667.19元,如您选择续保,可有三种赠送方案供您选择……”上周,在我市一家地产公司就职的朱先生收到短信,他说,“三套赠送方案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有送机油机滤保养、工时抵用券、油卡、做漆、空调清洗,真不知怎么选。后来我‘跳’过这个续保员,直接找了这家保险公司,车险经理说,‘4S店赠送1500元的油卡,保险公司可赠送2300元油卡,另加送一个修理厂的服务。”

  “这抢客也是没谁了!”朱先生之后又换了一家保险公司咨询,业务员告诉他,如果不需要那些“虚头巴脑”的服务,可直接选择赠送4S店3000元的维修金。

  朱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并非个例。记者了解到,在保险市场,尤其是车险领域,“买保险送礼品”几乎成为常态。

  部分公司变相提高车险手续费

  或向投保人支付保险费回扣

  “为争夺车险市场,我们不得不以低价为开路先锋。”一小型保险公司扬州分公司负责人透露,鉴于公司刚刚起步,网点、人员都有限,他们更为倚重保险中介(代理保险机构和4S店)的力量,所以他们给保险中介的车险手续费,要比其他公司高出10%左右。

  据了解,车险手续费飙升已非个别公司行为,不仅如此,部分公司还采取其他手段变相提高车险手续费,如从其他渠道套取费用变相支付和暗中支付手续费,或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回扣,或给予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

  举措

  不得输送不当利益

  严禁买保险送礼品积分打折等

  市保险协会秘书长江海东介绍,7月7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启动车险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保险公司严格遵守22个“不得”要求,以进一步维护车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我市听取多方声音出台《意见》,以遏制保险市场恶性竞争行为。

  《意见》中提出“不得输送不当利益”,即各公司不得通过返还或赠送现金、预付卡、有价证券、保险产品、购物券、实物或采取积分折抵保费、积分兑换商品等方式,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对消费者来说,从表面上看,“买保险送礼品”确实增加了好处。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保险公司送出的礼品费用,会列入销售成本,往往可能在别的环节“找回来”。

  记者了解到,承诺投保以后给客户提供代驾、拖车服务的,可视为保险增值服务,这些事项不算违规。

  避免行业垄断

  车险手续费最高不得超40%

  国家22个“不得”中提到:不得偏离精算定价基础,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车险产品,开展不正当竞争;不得以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等方式套取手续费;不得以虚列“会议费”“宣传费”等方式套取费用。

  “这些内容都被列入扬州《意见》中,各家保险公司的费用和数据真实性,将得到加强管理。另外,有关车险手续费,全国各地区标准不一,扬州《意见》要求,中介手续费最高不得超过40%。”江海东介绍。

  扬州《意见》还提出,不得以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方式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要求消费者提供不必要的索赔证明文件。

  【延伸阅读】

  4S店强制搭售保险

  有权拒绝

  从消费者的投保习惯上看,一般新车第一年,车主没有投保经验,到4S店或车行咨询购车时,店方的销售顾问往往不会透露太多细节。

  在此,本报提醒消费者,在买新车时,一定要事先询问是否有“必须由店里代买保险”等相关事宜,如果4S店有这种强制搭售行为,消费者可拒绝,如果拒绝被驳回,可到市保险协会或市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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