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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男子盗掘坟墓贩卖女尸配阴婚获利20余万(图)

发布时间:2015-01-07 11:33:5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相涛
他们到米脂县,联系冯小强处理尸体。冯小强明知尸体是王治存、乔道有偷盗的,仍介绍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杨家沟镇的郭某。王治存、乔道有各获16000元,冯小强获18000元赃款。

  绥德53岁的王治存从事“阴阳先生”的营生,2011年,他认识了山西省山阴县的乔道有,乔道有说做“阴阳先生”发不了财,不如盗掘坟墓“配阴婚”搞大钱,两人一拍即合。

  2012年5月份的一天,王治存利用“阴阳先生”的身份,获悉山阴县古城镇某村一具女尸的掩埋处。后他与乔道有开车来到该村,趁夜窜到坟地,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锹,将坟墓挖开大洞,王治存猫腰钻进墓内。乔道有拿手电筒照明,向洞内放绳子将尸体吊出。两人将坟墓还原,开车载尸体逃离现场。

  他们到米脂县,联系冯小强处理尸体。冯小强明知尸体是王治存、乔道有偷盗的,仍介绍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杨家沟镇的郭某。王治存、乔道有各获16000元,冯小强获18000元赃款。很快,死者家属发现,墓中亲人的尸体被盗,随即报案。

  2013年12月份,子洲警方破获了一起失踪案,发现有人盗掘坟墓贩卖女尸,顺藤摸瓜将3名疑犯抓获。经查,两年时间里,王治存伙同乔道有先后作案8起,通过冯小强将女尸卖到吴堡、绥德、米脂、清涧、子洲等县,非法获利20余万。

  2014年9月4日,子洲县法院审理认为,王治存、乔道有以盈利为目的,非法秘密盗取他人尸体,其行为构成了盗窃尸体罪。而冯小强事先知道是王治存、乔道有盗窃来的尸体,仍积极联系买主,其行为也构成了盗窃尸体罪。法院作出判决,3被告人均犯盗窃尸体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2年10个月、2年6个月。

  法官点评:对于此类犯罪案件,除了从刑事犯罪角度加大打击力度外,更为重要的是加大宣传教育,根除迷信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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