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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蒙冤22年 证据作假受害人已宽恕当年办案警察

发布时间:2016-06-10 19:33:42  |   来源:中国广播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杨振鹏
4人蒙冤22年,该案由当事人申诉多年,直到近年才出现转机:2014年2月,福建省检察院对该案全面复查之后,向福建省高院提出再审建议,才启动了再审程序。

  4人中,除经减刑已于2014年出狱的蔡金森,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3人均于宣判无罪当天走出监狱。他们放鞭炮庆祝,还按民俗跨火盆、摔瓦缸,以去除多年的晦气。

  蒙冤22年,被抓时,张美来28岁,许玉森25岁,如今都已当了爷爷;当时22岁的蔡金森刚刚结婚不到1个月,妻子等他7年后改嫁;当时20岁的许金龙未婚,案发前还在相亲。

  张美来被抓时孩子还小,如今年近50岁的他已是儿孙满堂。他说,已不用再担心自己的孩子,年龄大了出去打工也没人要,打算此后在家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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