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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首例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案被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8-12-06 08:58:43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侯滨 谢勇  |   责任编辑:许蓉
早高峰期间,市民朱某在公交车上与司机发生冲突,抢夺方向盘,用手击打司机头部,一度造成车辆失控的危险。日前,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据了解,该案系我市首例抢夺公交方

  早高峰期间,市民朱某在公交车上与司机发生冲突,抢夺方向盘,用手击打司机头部,一度造成车辆失控的危险。日前,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据了解,该案系我市首例抢夺公交方向盘危害公安安全的案件。

  2018年10月的一天早上,朱某在丁卯桥路义乌小商品城公交站,登上驶向姚桥方向载有乘客10余人的211路公交车,并让驾驶员田某帮助其带小孩子的作业材料到新区石桥公交站。在田某以不符合公司规定为由拒绝朱某后,朱某便继续在车内寻找愿意帮助其带东西的乘客。后因上下客结束,加之后面又有一部公交鸣笛催促,田某在询问朱某是否下车无回应后,便发动公交车驶入道路。

  谁料朱某一下子就激动起来,先是用脚踢后门要求下车,后又冲到车头用脚踢投币箱,接下来直接坐在田某身上抢夺方向盘。因时值上班高峰,道路上车辆较多,田某立刻紧急制动,将车停在丁卯桥路与经九路十字路口的道路上,朱某坐在公交车方向盘上,用手击打田某头部。后经乘客报警,民警赶到将朱某带回调查。

  经侦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以朱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通过详细讯问嫌疑人朱某、审查相关车辆的监控录像等证据后认为,朱某以抢夺正在行驶中公交车方向盘、殴打司机等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于日前向开发区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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