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法治 > 案件直击 > 正文

泰州一税务人员帮人修改税收数据 面临刑罚

发布时间:2018-07-13 14:45:35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蓉
泰州税务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1978年出生的青年才俊,因为帮了一位朋友的“一个小忙”,最终自毁长城,站到了被告席……昨天上午,海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泰州税务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1978年出生的青年才俊,因为帮了一位朋友的“一个小忙”,最终自毁长城,站到了被告席……昨天上午,海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1978年出生的姜堰人黄某某,大学毕业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在2008年,成为姜堰区税务部门的一员。

  2017年年初,他的事业再次迎来新的转折,通过遴选,黄某某进入了泰州市税务部门工作,这时,一个熟识多年的异性朋友小美(化名)找到了他……

  小美是一名会计,她说自己有一些客户,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急需调控发票的供应量,希望黄某某能帮忙,修改工作系统的一些数据。

  据黄某某在法庭上交代,小美是他在姜堰工作时认识的,是一家公司的会计,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与黄某某接触。对于小美的请托,黄某某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作为一名税务工作人员,黄某某应该知道这么做的后果,他为何还要答应对方呢?

  在法庭上,黄某某这么为自己辩解:“我这个人平常有点傻,讲朋友义气,总觉得人家小美跟我相处这么多年了,也不会去害我,然后我就答应她了。”

  经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2017年3月起,黄某某在原泰州市税务部门期间,多次以默认账户密码,登录税务局“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进入泰州、南通、南京、镇江、常州等地系统,增加了泰州等地43家公司的发票供应量。

  事成后,黄某某收受了小美代朋友所送的人民币4万元。法庭上,黄某某认为,收小美的4万元钱,只不过是普通的人情往来,因为他跟小美相处得很好,他也会送礼物给小美,比如几千元的化妆品之类,何况这个4万元一直被他放在书房,没有动过。

  去年4月份,黄某某的行为被税务部门发现,案发后,黄某某向单位退了1万元,向公安机关退出赃款3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与他人共谋,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进行增加操作,情节特别严重。

  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当庭没有判决。根据法律规定,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