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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置防护栏致员工死亡 启东一老板获刑一年半

发布时间:2018-04-19 08:36:58  |   来源:扬子晚报  |   作者:郭小川 季月华  |   责任编辑:许蓉
启东一家机械公司老板因忽视安全生产教育,未在淬火油池周围设置该有的安全防护栏,酿成员工跌入油池死亡的惨剧。近日,启东法院对高某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高某被

  启东一家机械公司老板因忽视安全生产教育,未在淬火油池周围设置该有的安全防护栏,酿成员工跌入油池死亡的惨剧。近日,启东法院对高某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高某是启东一家机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管公司安全生产。公司成立后,高某为方便工人作业,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关于“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中对护栏要求的相关规定,在淬火油池周围设置安全防护栏。2017年9月13日凌晨1点左右,公司员工黄某某在淬火油池周围生产作业时,不慎跌入油温80摄氏度的油池内,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9月20日晚死亡。经启东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认定,公司淬火油池没有设置防护栏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高某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兼安全员,没有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是事故负责人。

  9月21日,高某主动向启东市公安局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该公司支付了黄某某的医疗费用,并赔偿黄某某近亲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高某行为已经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启东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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