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盐城市大丰警方在泰州兴化市戴窑镇将交通肇事逃逸的嫌疑人李某成功抓获。
3月15日9时许,大丰交警大队刘庄中队接到报警:7时至8时,报警人的妈妈被邻居发现躺在大刘路一号路口西侧地上,旁边有辆自行车,伤者现在医院救治。
接警后,民警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勘查,在现场只找到路面的几道划痕,再无其它有价值的散落物或车辆,现场走访也没有结果。民警没有灰心,通过进一步收集现场附近监控和过往车辆行车记录仪视频,发现事发时一辆同向轿车的行车记录仪拍摄到了事发过程:一名驾驶黑色摩托车的男子在从道路右侧非机动车道超车过程中将前方正常骑行自行车的66岁阮某撞倒。然而,行车记录仪的分辨率不高,摩托车的号牌无法辨认。
民警立即转移思路,从大刘路及204国道沿途所有监控点收集特征相似的摩托车的图像视频,通过连续数天调阅,查看了近60个点位数百小时的录像资料后,基本研判出该肇事摩托车的行驶路线是沿204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大刘路右转往大丰城区方向。
民警又从大丰、兴化车管部门调取了沿线26个村的800多辆二轮摩托车的档案进行排查比对,在不断的排查、不断的否定过程中,最终将嫌疑车辆的始发地点锁定在兴化市戴窑镇一带。
3月28日,在戴窑交警中队大力协助下,办案民警一举将交通肇事违法嫌疑人李某在其家中抓获,并从其老家起获隐匿的肇事摩托车。经连夜突审,李某对3.15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至此,刘庄交警中队全警投入,奋战13天,“3.15交通肇事案”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