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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一男子帮他人取款 趁其不备盗取5000元

发布时间:2018-03-05 13:06:54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朱来宽  |   责任编辑:顾志鸿
2017年11月22日早上7时许,被害人朱某急用钱到洋河新区一工商银行取款,因未到上班时间,银行没有开门营业,其又不会操作自助取款机,便请从自助取款间出来的倪某某帮忙取款。倪某某接过

  帮助他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本该是受到赞许的,可是有这样一种人,在帮助他人的时候,想趁机占点便宜。2月27日,宿城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倪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7年11月22日早上7时许,被害人朱某急用钱到洋河新区一工商银行取款,因未到上班时间,银行没有开门营业,其又不会操作自助取款机,便请从自助取款间出来的倪某某帮忙取款。倪某某接过朱某的银行卡及密码后就进自助取款间,朱某刚要跟进去,就被其挡在外边,后倪某某先从朱某银行卡取款5000元装进上衣口袋,然后又分两次取款4000元交给朱某。被害人朱某当时就觉得不对劲,感觉这个人帮取款的时间有点长,因为急着去办事,加之自己不会操作,就没有查看。一个星期后才到银行查看银行卡余额,发现少了5000元。随后,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017年12月6日,民警在洋河一厂区寻找倪某某时,其主动找到民警,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倪某某已退赔被害人朱某全部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倪某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倪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倪某某已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全案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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