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驾驶电动车逆向行驶,结果被民警拦下处罚,不服处罚的她变本加厉,谩骂民警。1月10日,海门城区交警中队通报一起案例,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女子黄某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据介绍, 1月8日下午5时20分左右,城区交警中队民警在人民路海兴路路口执勤。此时,一名50多岁的女子骑电动车从人民路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逆向行驶。见女子交通违法,民警上前将其拦住,告知其这种行为非常危险并要对其进行处罚。女子听完拒绝进行处罚,拿出手机拨打她哥哥的电话。
稍后,女子的哥哥赶到现场,劝妹妹接受处罚并从口袋中掏出钱交给民警。未料,女子在阻挡的同时,启动车子准备离开。民警随即采取强制措施,将女子电动车钥匙拔下,并告知其配合自己的工作,不要冲动行事。此时,女子情绪激动,不断谩骂并来回拉扯民警的衣服,大喊着“抢钱,你们在抢钱,强盗”等。民警告知女子其行为已构成妨碍执行公务。然而,女子根本不听劝阻,反而骂得更凶。
不久,接到报警的城中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女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经审查,女子黄某,现年54岁,家住海门镇,其对涉嫌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