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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赋14项省级行政权 江阴“集成改革”再获激励

发布时间:2018-11-14 08:50:36  |   来源:新华日报  |   作者:黄伟  |   责任编辑:许蓉
日前,省政府批复同意赋予江阴市部分省级行政权力,“集成改革”再获政策激励,先行先试加速推进。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去年7月,省委省政府确定在江阴率先开展县级“集成改

  日前,省政府批复同意赋予江阴市部分省级行政权力,“集成改革”再获政策激励,先行先试加速推进。

  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去年7月,省委省政府确定在江阴率先开展县级“集成改革”试点,以全局理念和系统思维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使各项改革集成配套、协同推进。经过深入研究论证,确定7个方面改革内容,分别是行政管理、经济、生态文明、开发开放、城乡发展一体化、社会事业、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全力探索县域治理新体系。试点启动以来,省政府根据江阴改革推进情况,及时赋予更多自主权限。

  此次赋予的14项省级行政权限分别是从事保安培训单位许可、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核、公证机构的设立、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审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乙级和丙级资质审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乙级和丙级资质审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乙级和丙级资质审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乙级和丙级资质审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乙级和丙级资质审批、省间植物调运检疫、兽药广告审批、农药广告审批、国家二级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出售收购及利用国家二级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许可,上述权力省级行使部门包括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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