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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投资商江苏遭遇“投资陷阱” 执法单位受质疑

发布时间:2013-11-22 12:47:35  |   来源:中国日报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徐早法从浙江远赴江苏大丰投资,把一家处于严重亏损状态的公司整合到起死回生,正当公司盈利向更好方向发展时,却被已涉嫌虚假出资的原股东以暴力违法手段扫地出门。
  徐早法,从浙江远赴江苏大丰投资,把一家处于严重亏损状态的公司整合到起死回生,正当公司盈利向更好方向发展时,却被已涉嫌虚假出资的原股东以暴力违法手段扫地出门。前不久,记者在大丰市见到了外来投资者——江苏众联纺织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联公司)的董事长徐早法。

  经历了太多磨难的徐早法,面容憔悴地向记者讲述着众联公司的前世今生。特别是讲到最近两年他抛家舍业远赴大丰投资所遭遇到的不公正待遇时,说到动情之处,不免令人唏嘘。

  2010年6月,徐早法携带他的绍兴世和纺织有限公司,出资重组了处于严重亏损、内讧不断的原众联公司,之后徐早法的绍兴世和公司持有众联公司51%的股份,徐本人并出任众联公司董事长;原股东黄玉钦持有29%并任销售副总;另一持股20%的原股东何文博担任公司法人、总经理,至此重组完成。

  徐早法平静地讲述着:公司重组后,接下来几个月的运行中,黄玉钦、何文博无法履行董事会所制定的新的管理制度,于2010年10月、11月,何文博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提出辞去总经理一职,之后另一股东黄玉钦也提出了辞去相关职务的请求,两人的辞职均得到了董事会的批准。两人离开公司后,另谋他业,不再参与公司日常管理。

  2011年7月25日,也就是何文博辞职9个月之后,何文博到众联公司以强行和欺骗的方式分别向保管人员索取公司印章一枚,以及银行预留印鉴章三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开户许可证等,带出公司自行保管,致众联公司不能正常运行。

  何文博、黄玉钦为什么回来?为什么要这么做?徐早法有些激动:“应该说是看到公司向好的方向发展,对自己先前的退出感到后悔。公司在2011年1至5 月,上缴税收同比增长358%,职工工资及产品附加值分别上浮并提高了35%,且公司计划要新建6万平方米的厂房,增加800台喷水织机,增加6倍产能。”

  徐早法一边向记者讲述,一边从10公分厚的各种材料中寻找着何文博、黄玉钦两人违法的事实书证。这些证据材料都可佐证黄玉钦、何文博非法扰乱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实施体外循环、编制虚假报表、侵占本应属于公司的利润、偷逃国家税收、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等等不法行为。

  大丰工商局已查实的包括黄玉钦、何文博在内的原股东曾合谋虚假注资1000万元。经大丰、盐城两级工商部门认定,已涉嫌刑事犯罪。这应该算作其一。

  2011年7月25日,按徐早法的说法,何文博、黄玉钦“骗取了各种公章、证照”算是其二。

  其三,连续3次阻止公司仓库正常进出货物,手段一次比一次恶劣。第一次也就是骗取公章的20天后,即2011年8月15日,原股东黄玉钦用小车堵住公司仓库大门,导致公司货物不能正常进出仓库。此后,黄玉钦与何文博两人分别于2011年的8月20日22日两次阻止公司发货并抢走公司货物,其中非法活动中,黄玉钦还纠集了社会闲杂人员七八个人一同参与。

  其四,原股东黄玉钦殴打徐早法。2011年10月21日16时许,在众联公司厂区内,黄玉钦结伙殴打了徐早法。实施暴力侵占公司,赶走董事会聘请的高管,抢走公司货物至今已有数千万元……

  其五,何文博、黄玉钦“抽逃注册资本、职务侵占” 约300余万元、并用公司产品销售所得的现金收入冲平账目的犯罪行为。

  当说到公安机关偏袒何文博、黄玉钦一方,徐早法与记者都很慎重。现摘录部分书证材料——

  首先,早在2011年12月16日,大丰工商局出具的告知书说,众联公司原股东存在虚报注册资本和部分股东虚假出资的情况,调查后发现该案中部分人员已涉嫌犯罪,经研究决定,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调查。

  说到这里,徐早法无奈地说,他是在向省长信箱反映之后,大丰公安局才对这一情况给予了立案。徐早法找出一份材料递给记者:大公立告字【2012】第32号,众联公司虚报注册资本一案,且合谋书证材料齐全,经审查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已决定立案。

  此案虽已立案但案件的两位关键嫌疑人黄玉钦、何文博至今仍逍遥法外,还发生了后来的犯罪嫌疑人骗取众联公司公章、殴打公司董事长徐早法等更为离奇的事。

  徐早法说,投资江苏,是因为喜欢大丰这个地方,但在这里的遭遇不免让人失望。2011年9月的一天,黄玉钦等采取撬锁的方式,进入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盗走财物。徐早法发现后第一个出面阻止并报警,而公安部门既不追查,对被盗财物也不追回。“当时,我面对亡命徒,公安又不作为,那种滋味真是又无助又委屈。”徐早法动情地说。

  大丰开发区派出所每年向众联公司收取的“联防费”和何文博每年向公司领取的“活动费”,都变成了何文博、黄玉钦违法行为的“保护费”。致使众联公司董事会及公司高管向110报案上百次,无任何结果,也不立案。对参与暴力欧打抢夺的相关人员也不调查。

  举报他人违法,公安不查;可是公司公章被盗后,公司先是登报报失,后经过申请已在公安备案所刻的公章,却被公安收缴了。“这就是我徐早法所经历的大丰公安机关部分执法人员的所谓执法。”

  2011年10月21日,徐早法及其他公司高层为了保护公司财产,遭到黄玉钦、何文博等纠集的社会闲杂人员的卡脖子、殴打等人身伤害。“我一个浙江人,来江苏投资,是给大丰做贡献来了,却遭到这种人身伤害;事后,明明是黄玉钦、何文博等人寻衅滋事,却被大丰公安说成是‘因琐事’。大丰公安如此执法一定是某些个人行为,我坚信极个别被何文博收买的执法人员绝对污染不了大丰良好的法制环境。”徐早法说。

  由于黄玉钦、何文博实施了一系列的违法行为,无奈之下,徐早法代表众联公司向大丰法院提起诉讼。

  徐早法说:“可悲的是,大丰法院罔顾法律。”从徐早法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当中,以其中“公章”纠纷一案为例,法院将已先予执行违规扣押长达一年之久未发还的公章,违法发放给受被告控制的员工之手。执行与判决完全相反,盐城中院该案审判长也说,此公章这样发放完全违法,令人瞠目。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却得不到解决。

  此外,由众联公司起诉的“排除妨碍”、“返还货物”、“追还货物诉讼保全”的三个案件,法院却在拖延长达一年半以后以不属法院“受理范围”为由,驳回诉讼请求,致使众联公司长期被非法侵占。

  更为不可思议的是,何、黄二人起诉的“股东会决议效力”一案,大丰法院虽一审判决驳回何、黄起诉的诉讼请求,却在事实认定中指出,‘该股东会决议自始未成立,可以视为不存在’。致使该判决书在众联公司胜诉的情况下,却导致败诉的结果。众联公司不服上诉至盐城中院。据徐早法说:“盐城中院审也审了,判也判了,但对该案的审理和判决至少有两点错误:第一,程序上错误:第二,实体上错误。其结果还是明胜暗败。”

  2012年8月15日至27日,众联公司三次依法向法院起诉和上诉“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两案,法院违反相关程序至今不予立案。法院给出的说法是,有些案件已涉刑事,比如非法侵占和抢夺行为属公安管辖,可公安又说是法院管辖,众联公司就是这样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

  记者问徐早法,为什么何文博、黄玉钦所有的违法行为法院和公安都不予处理?是否存在深层次的原因。徐早法无奈地说道:“黄玉钦、何文博在公司04年创建之初,购置175亩土地合同金额约500万元,却以60万元买下了。其中猫儿腻,个中情由,其社会关系可以想像得到。”徐早法2010年收购51%股权,救活了该企业,作为大股东的代表,目前的处境是连公司的大门都无法进入,在司法维权的道路上的艰辛就可想而知了,公安法院采取如下手段就把当事人权益了。

  一、法院违法将2011年8月己先予执行扣押在法院长达一年半之久的公章于2012年12月13号发还给败诉方(被告)、被告17号持此公章到工商局将我法定代表人撤消变更为被告本人。

  二、由于原公章法院己执行扣押在法院、2011年9月徐早法经公司董事会通过依法到公安备案刻制新公章、10月份公安违法扣押该新公章至今不发还、剥夺当事人合法的主体资格。

  三、2013年1月徐早法维权到南京反映、大丰公安怕问题暴露、强行把当事人带到大丰以“莫须有“罪名非法拘留7天。

  四、当事人依法向法院起诉大丰公案违法扣押公章和非法拘留、法院拒不立案。

  五、当事人依法向检察院申请对大丰公安实施法律监督,检察院拒不受理也不出具书面告知。

  六、公安法院联手帮助被告侵占公司资产达一亿元、公司挖空后今年7月被迫停厂、近二百工人下岗、四月份以后工资至今末拿、职工讨薪无人敢管。

  七、国地税己查实原股东偷逃税款数百万元、却不敢追缴。

  大丰个别领导官官相护编织成网、当事人穷尽司法维权手段、都被腐败分子用公权阻档、盐城的公平正义何在?

  在记者即将离开大丰时,想起了盐城、大丰名字的由来,据载,三国时期孙坚兴盐利城靠的是渎,那是渎盐,其地理位置相当于今天的盐城、大丰这一带;可今天同样是在大丰这块土地上,来自浙江的投资商却面临如此困惑的境地,不禁要问这大丰的司法机关也可渎法?徐早法说:“众联公司案中的刑事犯罪嫌疑人,现已把大丰、盐城司法机关某些执法人员手中的法给渎了。”

  徐早法对记者说:“外来投资者之一的众联公司,呼唤大丰、盐城的执法部门公平、正义的执法。”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daily.com.cn/hqzx/2013-11/22/content_171236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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