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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假证教主”终落网 制贩假证章团伙案35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7-02-21 19:54:10  |   来源:大众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3
中新网诸暨2月21日电(记者张茵实习生周杭通讯员何若愚)不高的个头,瘦弱的身板,一看就是个老实人模样。可谁能想到,这竟是一位在国内大规模制贩假证章的团伙头目易某,其在行业内被

中新网诸暨2月21日电(记者 张茵 实习生 周杭 通讯员 何若愚)不高的个头,瘦弱的身板,一看就是个老实人模样。可谁能想到,这竟是一位在国内大规模制贩假证章的团伙头目易某,其在行业内被称为“假证教主”。21日,记者从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获悉,日前该团伙共35人已被一审获刑。

自2011年起,易某便开始在浙江省乐清市批发贩卖各类假证半成品,通过贴小广告卖假证赚钱。时间一久,易某意识到做下线风险程度过高,便转变“经营模式”,开始发展下线做生意。经过几年经营,他的下线已遍布全国,达到数百个,几乎每天都要发货。

郭某、王某、李某便是易某在浙江省诸暨市的下线,他们利用分发广告招揽客户,吸引了张某等28人。郭某将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拿到陈某、袁某夫妇经营的图文店中,伪造各类假证章,向客户收取每本80元到200元不等的费用。

2015年7月,易某在其住处被公安机关查获,其仓库内有各类假证、假冒车辆牌照成品及半成品共20多万件,另外还有制作假冒车牌的成套机器设备和原材料。

案发后,易某等人均被诸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易某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犯伪造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而郭某等34人,也因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不等的刑罚。

在威严的法面前,曾经的“假证教主”易某低下了头,至此,这一涉案人员众多的特大制贩假证章团伙案终于告一段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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