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年多的追逃,7月28日,禄丰警方将骗财骗色的刘某某抓获归案。
2014年3月和7月,女子杨某某、何某某先后到禄丰县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一男子诈骗钱财,涉案金额合计约14万元。
民警调查发现,两名受害女子遇到的是同一男子刘某某(42岁、武定县发窝乡人)。同年5月,禄丰县公安局将刘某某列为网上逃犯。经过两年辗转多地追捕,上月28日,民警在禄劝县将刘某某抓获。
刘某某交代:他无稳定收入,经济紧张,认识了在禄丰县金山镇开美容店的女子何某某后,就谎称自己是禄劝县的“矿老板”,与何某某发展“恋爱”关系,两人同居一月后,他以自己的矿山扩大经营需要投资为由,从何某某处骗取8万余元,拿到钱后他就玩“失踪”。不久,他又故技重施,与禄丰县金山镇女出租车司机杨某某谈起“恋爱”,同居一月后,以同样的借口从杨某某处骗取6万余元。目前,刘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 高大正(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