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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葫芦娃被骗36万?疑似判决书存多处瑕疵

发布时间:2016-05-29 06:14:20  |   来源:新京报  |   作者:王煜   |   责任编辑:杨振鹏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早在去年6月初,网络上便出现了类似“网购葫芦娃”的表述,且均以段子形式出现。多名法律界人士亦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这份“判决书”存在多处瑕疵,显得并不专业。

  ■ 焦点

  多位律师“咬文嚼字” “判决书”措辞存瑕疵

  随着事件的走红,部分网友开始质疑“判决书”的真实性。有网友表示,由于“案情”过分匪夷所思,且信息量太少,很难让人信服。

  昨日,新京报记者以“葫芦娃”、“36万”等作为关键词,通过裁判文书网等专业网站,均未搜索到相关判决书。

  除此之外,也有一些网友从判决书的格式方面提出了质疑,认为这份判决书内容存在多个疑点,包括“诈骗金额通常不会是整数”,“未提及处罚意见”、“缺乏人证、物证的列举”等。

  新京报记者据此咨询了多位律师,他们均表示,这份“判决书”确实存在瑕疵,不过,由于提供的信息量太少,尚无法判断其真伪。

  “文件中称‘被告人’,那么应该是一份判决书。”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根柱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在实际工作中,判决书通常有“经审理查明”的表述,而非这份文件中的“经审查查明”。

  有网友质疑,法院判决书不会出现“讯问”字样,王根柱说,在司法文书中,“讯问”一词并非公安机关独有,法院也可以使用。

  北京存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巍巍告诉新京报记者,从理论上来说,涉案金额为整数的现象是可以存在的。而在具体的表述中,该起诉讼的核心诉讼主张应该为“诈骗”,因此在判决中应该体现查明诈骗情节,并做证据链排查。“如果卖家提前做了真实告知,就不存在欺诈,但是这个文件对于这一细节却没有提及。”在他看来,由于这一直接影响量刑的重要细节缺失,这份判决书显得“不专业”,“既不像公安机关侦查情况报告,也不像检察机关的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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