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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夫之妇离家出走与一男子以夫妻名义生活 判犯重婚罪

发布时间:2015-12-09 15:38:10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薛长明  |   责任编辑:黄金平
2012年9月,二人因琐事吵架后刘某某离家出走。后刘某某结识同样有家室的万某某,二人于2013年8月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生育一子。

  有夫之妇离家出走后与一男子以夫妻名义生活,结果二人因犯重婚罪均被判刑。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刘某某与丈夫尚某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2012年9月,二人因琐事吵架后刘某某离家出走。后刘某某结识同样有家室的万某某,二人于2013年8月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生育一子。目前,平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万某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刘某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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