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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少年发放半年色情招嫖卡 被罚5000元并判刑(图)

发布时间:2015-12-02 12:47:3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杨凤
12月2日,记者从南昌东湖法院获悉,该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张某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最终,被判刑。

  “清纯学生妹、兼职女模特”,相信不少网友在住酒店时都在门缝下发现过类似的色情小卡片。南昌有位少年张某,误入歧途在宾馆内散发招嫖卡片,半年获得提成8500元。最终,被判刑。

  12月2日,记者从南昌东湖法院获悉,该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张某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查,张某应魏某(已判刑)邀请,在南昌市一些宾馆房间发放印有“聊天交友”、“商务应酬”等字样及联系电话的招嫖卡片。

  当入住宾馆的顾客拨打招嫖卡片上的电话与魏某取得联系后,韩某(另案处理)即派卖淫女前往宾馆从事卖淫活动。

  所获嫖资由卖淫女、发放招嫖卡片的人员及卖淫店按比例分成。被告人张某发放招嫖卡时间长达半年,从中赚取嫖资提成8500元。

  案发后,张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上述的犯罪事实。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活动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张某实施部分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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