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小三劝退师”在实际的操作中有很多限制,如果当事人利益受到侵犯,也可能会吃哑巴亏。
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宏伟表示,从法律上讲,只要他们是通过积极的讲解、引导等合法方式使“小三”主动放弃,而没有使用不合法手段,那是值得鼓励的。
韩宏伟律师补充说,“小三”本身并非法律所禁止的(构成重婚犯罪的除外),只是道德上受到谴责,任何人不能以非法手段去干涉他人的恋爱自由或者性自由。在劝退的过程中,“小三劝退师”应当避免采取非法手段如侵犯他人隐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否则会产生相应的法律风险。
“这是比较新的职业。”韩宏伟说,如果劝退师按照合法的方式去做,那完全是法律所允许的,并且是道德所鼓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