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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后因“涉嫌抢劫”被通缉
这件事得从2012年4月7日晚上说起。
董某和当时还是女友的于某在海淀区四季青开了家麻辣烫,当晚,董某在店内被黄某、纪某以及房跃、房晨(化名)4人殴打致轻微伤。次日,董某报案称,房跃等4人持刀抢劫。
昨日,即便已坐上被告席,董某一开始仍称自己是被抢的“受害人”。
“黄某说话的语气就是奔着管我要钱去的,他本身就是我们那片儿的大哥,当时让我出点钱买酒,我自己奋力反抗……”董某称,他与黄某是暂住地的邻居,2012年3月,他看到黄某往自己家门口倒尿,于是双方发生争执,2012年4月7日,黄某带着几个人持刀到自己的麻辣烫摊位抢劫,黄某先是问董某事情应该怎么处理,随后便对他大打出手,并将他在裤兜内的3000元钱抢走,后来董某经医院诊断为颅骨骨折。
董某的回忆,在黄某和房跃等人的陈述中,又是另一番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