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防卫过当刺死出轨父亲(图片来自网络)
阎良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静主观上为制止被害人王强的伤害行为,而用刀刺其背部,致被害人王强脾脏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其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系防卫过当,依法应减轻处罚。据此,认定被告人王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5年7月28日上午,被告人王静家属及其所在村组部分村民来到阎良法院,向刑庭法官送上锦旗并激动地向法官表示:“感谢法院的公正审判,感谢法院能给王静改过自新的机会,你们法院挽救王静,挽救了她的家庭”。(文中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