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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负责人说,按照国有院团转企改制相关要求,2012年5月,衡南县衡州花鼓戏演艺有限公司成立,原剧团法人注销。转企改制后,单位多次要求演职人员参与公司管理和运营,但由于原来的骨干演职人员发展了自己的演出小分队,或认为演艺公司给予事业单位工资过低,加之没有自己的演排场地、经费缺口大,愿意回归公司参与经营的演职人员很少。
这位负责人透露,去年财政拨款44.78万元,改制后的演艺公司为演职人员缴纳医保、社保等保险合计36万余元,剩余经费用于管理人员工资、送戏下乡及排练新剧补助等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