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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做“偷渡运送者”?
经查,珠澳偷渡犯罪团伙内部组织呈金字塔型结构,人员任务分工极为严密,其更似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公司”。幕后老板为隐蔽自己的行踪及身份,往往会通过单线联系,远程遥控指挥处于最底层的偷渡运送者(开船、开车)进行偷渡活动。
为吸引偷渡运送者加入组织,幕后老板一般都会以“高额收入”、“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为幌子,诱导家庭困难者负责运送工作。据投案自首的龚某交代,他早年做生意积攒下近千万的资产,但由于嗜赌,不仅输掉全部家当,还欠下400余万的高利贷。为了维持家庭生计,他经人介绍来到珠海从事运送偷渡客的工作,偷渡集团以“老乡”的名义向他承诺每月有近万收入,其实两个月下来才拿到3000元。
目前珠澳偷渡团伙对每名偷渡客的收费均在3500至25000元不等,然而这部分高额非法所得却几乎全被“金字塔”尖的幕后老板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