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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中的调解
案发至今一年多,田超和其他11个家庭就孩子转学、追责以及赔偿等问题多次找到灵武市政府及教育局。
但转学、赔偿等问题,双方一直没有谈成。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环节,12名受害女童的代理律师除对黄振辛提起索赔外,还将灵武市政府、灵武市教育体育局、涉事学校及所在的镇政府、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五被告向每位被害人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19万余元。
在法庭辩论中,上述五被告均承认被害人存在损害,但均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至今仍未宣判。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面,法院也一直试图对双方进行调解。
受害女童田晓静代理律师吴晖透露,6月8日,他和其他几位律师就调解问题再次与法院沟通,“法院说争取每个家庭赔偿5万,我们同意了。但至今没有结果。”
“目前针对性侵幼女的赔偿法律规定存在缺失,”吴晖说,如果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赔偿,在幼女被性侵案件中,实际损失是很少的。
该案的审判长曾向吴晖透露,如果此案判决,实际赔偿可能只有1800元,因为一个家庭的实际损失只是体检费、来往路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