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要闻 > 社会民生 > 正文

陕西3名16岁少年因长期在学校附近敲诈终被抓

发布时间:2015-06-23 13:31:54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左菲亚
16岁,本该是花季的年龄,在学校接受教育的阶段,但早早辍学的他们,却屡屡敲诈其他学生钱财。在没有被抓获前,他们也许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2014年以来,延安3名16岁少年在宝塔区一学校周边,利用恐吓、威胁、殴打等手段敲诈学生钱财20余次,涉案金额2300余元。近日,方某等3人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6月8日22时许,公安宝塔分局南市派出所接到一学生报警称:自己于6月8日21时许,在宝塔区红化沟高级中学上学期间被人以恐吓、威胁的手段抢走现金30元。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在马家湾“印象网吧”将正在上网的方某抓获。

  经方某供述,其于当日21时许,伙同姜某、左某等人在学校门口采用恐吓、威胁的手段,抢走受害人张某30元钱。并交代了其伙同姜某、左某二人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在学校门口采用恐吓、威胁的手段多次抢劫学生钱物。次日,该所民警在中心街将姜某抓获,姜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6月14日14时许,办案民警利用犯罪嫌疑人方某的QQ号码,与嫌疑人左某取得联系,得知左某现就读于延安市体育运动学校,民警立即赶至该校将左某抓获。经讯问,方某、姜某、左某三人今年均为16岁,除左某为在校生外,方、姜二人均辍学在家。经进一步深挖,方某、姜某、左某供述,2014年以来,三人多次采用恐吓、威胁、殴打手段,抢劫学生钱物、手机达20余次,涉案价值2300余元。

  目前,方某、左某和姜某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警示说:16岁,本该是花季的年龄,在学校接受教育的阶段,但早早辍学的他们,却屡屡敲诈其他学生钱财。在没有被抓获前,他们也许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过分的放任,只能让孩子畸形地成长,希望家长们能以此事为教训,重视对孩子的教育。

  警视

  每个案件中,都有让我们惋惜和痛恨的地方,也有值得我们反省和思考的地方。每位办案的民警、检察官、法官,在查处和审理这些案件时都有法理结合的感悟与体会。《警视》栏目欢迎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结合法理视角,提供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