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基础,就是要提高儿童生命质量。自《“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推进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充分保障了儿童享有各项医疗保健的权利。
数据显示,2014年我市婴儿死亡率仅为2.67‰,比2013年下降0.51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20‰,比2013年下降0.35个千分点,均创2010年来较好水平。此外,我市儿童的优生率也得到了提高。据统计,去年全市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为4.18‰,同比下降0.75个千分点;全市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0.62%,同比下降0.18个百分点。
在儿童的教育保障方面,我市率先在省内颁布《无锡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条例》,更好地促进了我市儿童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伴随“保障每个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都有学上”持续实施,在锡困难儿童得到了应有的平等教育。2014年,全市残疾儿童15年免费教育继续实行,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均为100%。全市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100%,有90%的流动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接受同等教育。
在保障儿童身体成长和心智形塑的同时,我市近几年加强了对儿童的法律保护。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末,我市市、县两级建立“12338”妇女维权热线3个,有908名儿童得到法律援助机构的援助,儿童法律援助覆盖面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