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怒症”患者“怒”从何起?
从各地发生的案例来看,“路怒症”的爆发虽然都是在行车过程中,甚至伴随着一定的交通事故,但这些问题都能找到理性的途径予以解决,人们为何偏偏选择极端的方式,“路怒症”患者“怒”从何来?
西南政法大学心理健康咨询中心主任王安白分析说,“路怒症”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心理综合症,不仅仅存在于某个人或者某个阶层,而是带有群体性和普遍性特征,是报复心理作用下的一种应激反应,行为者实施某种行为并非出于理性,而是出于情绪。这在徐州宝马女司机变道撞上公交车后喊人殴打公交司机案例中体现得更加充分,本来这仅仅是一起交通事故,完全可以由交通管理部门出面解决。但宝马女司机找人殴打对方,显然是为了寻求心理平衡。
王安白表示,“路怒症”是规则意识不强必然导致的社会问题。在规则不被尊重的条件下,人们总会为打破规则寻找合理的理由: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做正面解释,对别人的错误行为做负面解释,由此产生“对己宽容”“对人苛刻”的矛盾心态,从而做出错误行为。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对大量的案例分析也发现,“路怒症”的爆发,往往与交通事故本身无关,而更多是双方心理作用的结果:一方感觉受到对方的侵犯,从而报复对方寻求心理平衡,彰显自身“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