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六:斗气追逐招来危险驾驶罪
2014年1月17日,正在江西泉南(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江燕超,被林江昊驾驶的一辆小车超过。林江昊见江燕超是个大美女,遂故意一会儿快一会儿慢,甚至按“S”形路线行驶。岂料,江燕超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欺负我是女的。难道我会怕你、一定得被你欺负不成?”随即狂催油门超车。
于是乎,两车时速常常超过180公里,相互追赶、相互竞速、反复并线、频繁穿插,险象环生,吓得过往司机瞠目结舌。最后引来交警,两人虽然没有造成任何危害后果,但同样构成危险驾驶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