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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女子在中国“撞死”老人不予刑事立案 各地黑人糗事多

发布时间:2015-04-13 10:21:01  |   来源:大众网  |   作者:林斐然  |   责任编辑:沈洁
加拿大女子撞死人事件,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刑侦支队负责人向崔洪芳家属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该案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刑事立案。

  加拿大女子长城撞死中国老太。

  律师说法

  家属可提起民事或刑事自诉诉讼

  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根据《刑法》,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一般人在长城游览都不会预见到会有将他人撞倒致死的事件发生,侵权人的笔录和证人证言说明身体有倾斜、踏空的事实,从主客观相统一的角度讲,此外籍女子不存在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也应是基于此。

  受害人家属的当务之急,是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即怀柔区法院提起民事或刑事自诉诉讼。民事诉讼可以要求外籍女子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受害人家属也可拿着警方《不予立案通知书》去法院进行刑事自诉案件立案,这属于《刑法》中,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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