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掉滤镜”,让生鲜“现出原形”,消费者才能买到心安。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新规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全面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苏州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八分局针对相城区黄桥街道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店等经营生鲜农产品的场所展开了一场专项治理行动。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以“生鲜灯”为主要整治对象,旨在规范销售者使用照明设施的行为,防止因使用“生鲜灯”对消费者的视觉感知造成误导。
工作人员向经营生鲜农产品的商家发放了《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示函》,提醒商家注意对照新规要求,对自己的照明设施进行自查。如果不符合规定,商家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更换照明设备。
目前,欧德福超市已经全部完成灯具改造,“生鲜灯”已替换成普通日光灯。黄桥集贸市场、各生鲜超市正在陆续改造中。此番改造得到了生鲜肉经营者的支持和市民的点赞。
“做生意靠的是品质,我们销售的肉品质一如既往,有没有生鲜灯的美化对我们没有影响。”肉摊摊主说。“改造之后蛮好的,灯变亮了,比原来那种红光看肉更透明了,素颜才真实,不存在视觉误导啦。”一位市民说。
良好的消费环境是提振消费信心的关键。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八分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对辖区内所有涉及经营生鲜的业户不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营造更加透明和公正的消费环境,给广大消费者一份满意的答卷。
无论消费场景、营销手段、经营模式如何更新,广大商家始终以诚信为本,提升服务和产品品质,才能打造“金招牌”、赢得好口碑。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呼吁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如果发现有使用“生鲜灯”等违规照明设施的情况,可以拨打12315进行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图文/相黄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