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要闻 > 社会民生 > 正文

泰兴市虹桥镇“三个加强”深化殡葬改革

发布时间:2021-12-25 17:07:22  |   来源:中国网·美丽泰州  |   作者:储林滨  |   责任编辑:DH020
近年来,泰兴市虹桥镇大力深化殡葬改革,以“三个加强”举措,完善殡葬设施,规范殡葬管理,倡导移风易俗,探索节地生态安葬新型模式,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

  中国网·美丽泰州讯 近年来,泰兴市虹桥镇大力深化殡葬改革,以“三个加强”举措,完善殡葬设施,规范殡葬管理,倡导移风易俗,探索节地生态安葬新型模式,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全力营造便民、惠民、利民的殡葬大环境。

  一是加强建设,完善殡葬设施布局。为满足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丧葬需求,近年来,虹桥镇与市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用地指标,在全镇范围内建成公益性公墓10座,实现全镇村(居)全覆盖。为节约用地,积极推动安葬设施由“地下”逐步向“地上”转变,殡葬用地由“粗放型”向“节约型”转变。投入近500万元,在风水仙陵公墓内建成8间3层骨灰存放楼一栋,建筑面积1530平方米,配备存放架7050个。同时加大对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的投入,投入200多万元在风水仙陵公墓内新建了守灵中心,目前已开始使用,投入100多万元对风水仙陵公墓和新市公墓绿化进行提档升级,公墓区域范围内已实行绿化全覆盖。宋桥村投入20多万元在公益性公墓内新建了厕所、道路等配套设施。唐港在村级公益性公墓内积极探索,推动试点,建设生态复合型农村公益性墓区,投入近20万元开辟树葬、草坪葬。

  二是加强规范,提升殡葬服务管理。注重公益性公墓的管护效能,根据泰兴市下发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实施细则》《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文件相关要求,镇级公墓实行物业化管理,卫生和安保都有物业公司负责。村级公墓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牵头制定了专职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值班巡查、安全管理、文明接待等方面工作制度,完善了考核细则,每年对专职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与工资报酬直接挂钩,严格奖惩兑现,进一步调动了专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虹桥镇25个村居实现了村跟踪丧户、镇跟踪村居的联动机制,每月比对公墓安葬数据和火化数据,杜绝土葬、二次土葬发生。按季度开展殡葬改革考核,将新增骨灰进公墓安葬、农村公益性公墓管护、散坟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等纳入年终村居考核指标,及时通报考核情况,跟进问题整改。开展了殡仪服务单位的物价检查,对丧葬用品销售行为进行了规范;通过常态化的督查,有效打击了各种乱象,使殡葬市场环境得到了进一步净化。

  三是加强引导,推动移风易俗改革。通过制作微视频、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清明节期间,大力推广网络祭祀,在风水仙陵公墓内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仅今年发放鲜花近10000支。常态化加强与宣传、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的执法联动,在重要节气,组织人员在全镇各公墓、各交通要道进行劝导,倡导绿色、文明、低碳的祭祀新风尚。充分发挥各村居红白理事会作用,结合村情,降低治丧标准、压缩治丧时间、规范丧俗丧礼,抵制大操大办,并写入村规民约,有效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

  下一步,虹桥镇将在推广新型生态节地葬、加大殡葬建设用地保障力度、深入开展违规殡葬设施整治等方面做足文章,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切实将殡葬改革工作抓实、抓细、抓好,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储林滨)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