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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塘镇:法治赋能乡村治理 长效管理行稳致远

发布时间:2021-05-14 19:19:04  |   来源:中国网·美丽常熟  |   作者:支塘镇司法所  |   责任编辑:DH020
5月14日上午,常熟市支塘镇司法所联合支塘镇民政部门试点开展了社会公德评议会,针对支塘镇支东村存在的家禽散养、宅前屋后乱堆放等农村人居环境问题进行评议。

支塘镇:法治赋能乡村治理 长效管理行稳致远

  中国网·美丽常熟讯 村规民约,是指生活在同一个村民委员会所辖范围内的村民商量制定的村民们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为更好的发挥村规民约的执行力,强化其在乡村治理方面的作用,5月14日上午,常熟市支塘镇司法所联合支塘镇民政部门试点开展了社会公德评议会,针对支塘镇支东村存在的家禽散养、宅前屋后乱堆放等农村人居环境问题进行评议。

支塘镇:法治赋能乡村治理 长效管理行稳致远

  此次评议会由支塘镇支东村申请发起,相应材料经支塘镇司法所审核通过后,由司法所与民政部门启动评议机制。评议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王伟民、政府法律顾问曹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吴建清等五人组成了专家评议团,吴林喜等四名被评议对象参加了评议,同时还召集了村民代表进行旁听。

支塘镇:法治赋能乡村治理 长效管理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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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议流程由司法所主持,村委会提出评议事项,被评议对象进行陈述申辩,评议团成员就行为实施、村规民约中约定的内容听取双方的陈述,并发表意见,确定评议结果。评议结果确定明确该事项的事实和处理方法及整改范围,经评议团签字后,交村委会公示。

支塘镇:法治赋能乡村治理 长效管理行稳致远

  经过双方的陈述和评议员的耐心说理,四名评议对象均对评议结果表示认可,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同时,评议员王伟民也表示,虽然村民在日常生活中存在不当行为,按照村规民约应对其进行处罚,但是村规民约毕竟不是法律,村委会需要衡量事实,以更加人性化的方式进行说服教育,以实现社会治理的长治久安。(支塘镇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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