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响水讯 日前,黄圩镇举办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培训班,要求各村居按照《响水县纪委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一清单两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落实好本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一清单两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工作,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推动村级民主监督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此次培训班通过制订责任清单,解决“不敢监督”问题;通过建立报告制度,解决“不愿监督”问题;通过加强督查指导,解决“不会监督”问题。培训围绕“一清单两报告”进行详细讲解。一清单,指村务监督委员会根据工作职责,结合镇、村居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制定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清单;两报告,即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对照监督责任清单向镇纪委报告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履职情况。通过制定履职清单、开展监督工作、定期报告工作,对村居“两委”干部履职尽责、服务村居“两委”决策事项、推动村居党风廉政和“清廉乡村”建设、“三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此外,为更好地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规范履职,该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镇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具体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进工作机制落实到位。加大“一清单两报告”工作机制的落实力度和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依法依纪按程序办事能力。同时,强化监督考核,完善奖惩机制。镇纪委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的督查和指导,根据监督责任清单和近期重点监督工作安排,每月月底前,向村务监督委员会派送下个月“月度监督工作清单”,明确各村居村务监督委员会下个月需要开展、完成的各项监督工作任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月度监督工作报告,并通过随机抽查、监督检查、村居互查等形式检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成效,真正把村务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王劲松 王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