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员干部须长存敬畏之心

2020-04-18 12:20:28| 来源:中国网·美丽射阳| 分享到: | 字体:
链接已复制
为人要常存敬畏之心。有敬畏就有所惧,有所惧就有约束。如果一个人从小便能受到敬畏的教育,那么他长大后,能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当官的话也会成为一个好的官员。

  中国网·美丽射阳讯 为人要常存敬畏之心。有敬畏就有所惧,有所惧就有约束。如果一个人从小便能受到敬畏的教育,那么他长大后,能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当官的话也会成为一个好的官员。而现在我们个别党员干部很缺乏的就是这种发自内心的敬畏之心。缺乏敬畏就会自我膨胀、以自我为中心,甚至目无法纪,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更是必须要长存敬畏之心,敬畏组织、敬畏人民、敬畏法纪。

  我们要敬畏组织。必须自觉维护组织的形象和荣誉,主动担当组织的任务和工作,凭自己的良心做人做事。要时刻牢记,一个人再能力非凡,再精明能干,如果不是以组织的利益为重,那就称不上是一名合格的成员,更称不上是一名合格的党员。

  我们要敬畏人民。人民就是我们日常接触的老百姓。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我们一定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设身处地为老百姓着想,尽最大努力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毕竟我们掌握的资源要比他们丰富得多。

  我们要敬畏法纪。党纪国法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的戒尺。基层党员干部要做到严以用权,决不能违规操作、徇私枉法。做人谨小慎微、如履薄冰,做事不逾规矩、不谋私利,自然就随心所欲,就能获得快乐和自由。党纪国法也会成为基层党员干部的“护身符”。(项文文)

编辑:戴卫华

【责任编辑:DH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