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美丽射阳讯 为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中小学生、幼儿、教职工及家长的出行安全,射阳县公安局联合教育局研究决定,从2020年4月起至7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生上下学“驾乘电动车,必须戴头盔”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下学途中师生和家长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规行为。
射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时响应上级要求,加大对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是上下学高峰期,坚持发现一起,查纠一起,教育一起,处罚一起的四个“一起”原则,严查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并且,县公安局将对一批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曝光。
对校门口学生上学接送秩序混乱无人监管或监管不力的,射阳县教育局将取消单位及个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拒不执行、屡教不改的学生、家长、教职工,将由所在学校、幼儿园取消教师和学生在校期间的评优、评先资格。
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对幸福的守护,对生命的敬畏。在此,射阳警方郑重提醒各位电动车驾乘人员,坚持文明出行,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警民携手共创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编辑:戴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