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召开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部署会

2020-01-30 15:44:56|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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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海门法院党组召开专题扩大会议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最高院院长周强关于为坚

海门法院召开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部署会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1月29日,海门法院党组召开专题扩大会议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最高院院长周强关于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该院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了目前各部门的工作安排和人员情况。成立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落实。

海门法院召开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部署会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东瑞指出,全院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贯彻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等工作措施的落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就具体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强化内部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做到精准有效科学防控。加强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等对外窗口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工作,推迟、减少会议和大型活动,用好办公平台、视频会议系统,避免发生聚集性疫情。

  二要充分运用智慧法院成果。依托微法院等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诉讼、调解、信访等,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对开庭等活动原则上推迟,该延期审理的案件依法延期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法院干警的安全和健康。

  三要切实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做好院部、人民法庭的安全保障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随时待命,对出现新问题随时应对。行装科要保障口罩、电子体温计、防护服、消毒液、肥皂、洗手液等物资充足,所有公共场所要进行消毒,做好进院当事人的安检、测体温、登记等工作。政治部对干警在整个假期期间行走的路线要登记清楚,详细掌握,排查到的干警,履行好请假手续。办公室做好一系列工作的上报工作。

  四要严格要求落实责任。纪检监察要加强督查,防控措施要到位。对院党组布置的各项工作、对各类人员的排查措施是否到位等都要督查,并及时通报,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维护稳定等工作。(张美芳)

【责任编辑:许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