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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自制药剂倒卖链调查:代购反复挂号开药 网上翻倍加价出售

发布时间:2019-05-08 14:12:15  |   来源:中国财经  |   作者:李可愚  |   责任编辑:DH02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不能在购物网站、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市场上等医疗机构外售卖!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每天,全国闻名的大医院都有数量庞大的患者求医问药,但你也许想不到,这里面有很多人并没有什么疑难杂症,而是看上了医院自己配制的“小药”。

  因为价格低廉、效果明显,这些自制的院内制剂受到追捧,甚至一些网络平台上催生出了一支代购大军。

  不过,北京市药监局近日发布的一则消息,却让消费者有点吃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不能在购物网站、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市场上等医疗机构外售卖!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医院小药”网络走红

  “医院小药”究竟有多火?看看“小红书”就知道。

  以著名的上海华山医院皮肤科为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小红书”搜索相关关键词后发现,仅仅在该平台,就有2682篇推荐在华山医院皮肤科就诊和开药的“种草笔记”。其中绝大多数都提及了华山医院皮肤科自制的多种用于治疗痤疮、湿疹、皴裂的软膏。

  而最受“小红书”用户追捧的,要数两种不同颜色的软膏——“小蓝”和“小黄”了。“小黄”的功效是治疗痤疮、“小蓝”的功能则是配合“小黄”祛痘印。有用户在笔记中贴出照片称,她用这两种药膏,配合上海另一家医院自配的洗剂药水,仅用了15天就祛除了脸上的大部分青春痘。

  在北京,不少大医院自配的“小药”也受到患者追捧。拥有维生素e乳、复方甘油止痒乳、祛痘水等多款明星级院内制剂的北京医院,就在“小红书”上有2826篇“种草笔记”。有网友表示,这些“小药”的最大特点就是物美价廉。

  以一瓶100毫升装的维生素e乳为例,北京医院院内只卖13.2元。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某国际大牌身体乳在官方网络旗舰店上一瓶就要价260元,足够在北京医院买将近20瓶维生素e乳。

  一些“医院小药”已经开始限购

  “医院小药”好用不贵,患者该怎么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患者的身份与北京医院皮肤科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维生素e乳、止痒乳等院内制剂,需要挂号就诊才能开药。

  记者查询北京医院官网后发现,目前,该医院普通门诊的医事服务费(编者注:包含原先的挂号费、诊疗费、药品加成等)为50元;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知名专家的医事服务费为60元、80元、100元。而据记者和北京医院皮肤科工作人员交流时得到的信息,一瓶止痒乳的价格只要11元,远不及“医事服务费”贵。

  还有些医院干脆规定,“医院小药”采取限购措施。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有一种专治儿童湿疹的院内药剂肤乐霜备受家长追捧。但从2017年2月起,一位患儿一次就诊最多只能开5支,7天之内只能开一次。此外,对于初诊未带患儿者,医院不予开药。

  在这样的情况下,网络代购应运而生。

  在某网购平台上,记者随便就能找到几家售卖北京医院维生素e乳、止痒乳的网店。

  记者注意到,相比院内售价,这些网店的开价都较高,还不包邮。一家网店提供的止痒乳售价30元一瓶,是院内售价的近3倍。但这样的价格丝毫没有影响到店铺的销量:这家店铺该单品的月销量128笔,还收获了23条好评。该网店的另一款“医院小药”单品,更是获得了423条好评。

  院内制剂院外销售违法

  “医院小药”便宜又好用,但近日北京市药监局提醒患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类院内制剂不得在院外售卖,也不能在网络上售卖。

  北京市药监局还表示,医疗机构制剂是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只能在该医疗机构内凭处方使用,是药品的有效补充。医疗机构制剂有规定的配制工艺、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以及有效期等,包装上还应印有“本制剂仅限本医疗机构使用”字样。

  记者注意到,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此外,本条还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也就是说,这些院内制剂在法律上是不得对外销售的处方药。

  既然法律规定院内制剂不能对外售卖,那网上铺天盖地的“医院小药”又是从哪里来的呢?记者调查后发现,不少商家通过“钻漏洞”的方式,获得了原本不对外销售的制剂。一位专门代购上海某医院“医院小药”的商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类药都是有人代购来的,成本并不高,只是需要找人专门不停挂门诊、不停排队而已。

  而有些医院本身对院内制剂的管理也比较松散。记者又联系了一家在网上销售北京某医院“医院小药”的商家,他向记者表示,在该医院,如果直接和就诊医生指明要某种“医院小药”,医生就会按照要求开药,即使患者没相关症状也能顺利拿到药。店家甚至向记者“贴心”地建议,如果人在北京,去医院直接开药比在网上买更方便。

  这也意味着,原本应该严格按照症状开处方药的规定,已经形同虚设。

  一名接受采访的原某省中医院医生也告诉记者,确实会有亲戚朋友托医院职工购买院内制剂。医院职工会叮嘱不可以外卖,但不排除有人从中牟利。

  记者也注意到,为了规避可能的风险,一些卖家甚至选择用暗语进行交易。有些店铺的商品介绍,如果没有看过“小红书”上的相关内容,普通人根本不知道这家店到底在卖什么。

  内部制剂转为外售药成本大

  这些院内制剂如此火爆,为什么医院不将其转为对外公开销售的药品呢?

  郑州和美妇儿医院主管药师胡娟娟对记者解释,院内制剂的配制规程和操作标准,都是有一定的要求的,但还达不到药品售卖的标准。“就好比自己在家做的饭肯定能吃,但是如果对外卖,那必须要办理营业执照、人员健康证,并且达到一定的卫生标准。”

  也有医院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披露,许多医院无法负担院内制剂转为外售药品的成本。时任首都儿科研究所基地副主任张建民就表示,把医疗机构制剂变成药品,和研发一个新药基本上是一致的。新药研发从实验室到临床再到投产,平均周期12年左右,其间需要企业持续投入,研发费用少则千万元,多则数以亿元计。

  虽然成本较高,但一些医院也开始将院内制剂转为药品,投向市场。例如上文提到的北京医院,就通过与厂家合作的方式,生产了“标婷”牌维生素e乳,购买这种产品不需要处方,也可以直接在网上购买。

  虽然有敞开供应的维e乳,但北京医院皮肤科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一再宣称,通过处方获得的院内制剂维生素e乳与对外销售的“标婷”牌产品不完全一样。而在“小红书”上,甚至有自称是北京医院内部工作人员的用户公开发帖称,“内部版”维生素e乳比“标婷”牌原料更好、副作用更小。在这样的“鼓吹”下,不少消费者还是选择开处方购买院内制剂。

  既然“医院小药”是处方药,那私自贩卖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还规定,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在市场销售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制剂,并处违法销售制剂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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