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宿城区的市民张先生买了一双男士皮鞋,价格为756元,他穿了一个月后鞋子变形要求退货。但商家认为,鞋子没有任何质量问题,不予退款。记者从宿城区消协了解到,这种行为只能双方协商解决,张先生的行为属于“过度维权”。
记者了解到,张先生在市区一家大型商场购买了一款皮鞋,穿了一个月后,他来到专柜反映鞋子变形了。对此,商家回复并不是质量原因。经过多次沟通,商家答复可以给张先生办理退货,但需要收取折旧费,按照三包规定每日 0.5%,应收取 94 元折旧费。专柜考虑到消费者利益,只收取折旧费的一半47元,且通知张先生来办理,但张先生认为是质量问题拒绝交折旧费。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张先生第一次“维权”了。2016年,张先生就曾到此专柜花1036元买了一双皮鞋,穿了几个月后皮鞋有折痕,他就提出退换鞋子的要求,商家为了信誉给张先生换了一双同款新鞋。几个月后,张先生又到该专柜称鞋子再次穿坏了,如果不给换货就投诉该商家,商家没办法又给张先生换了新的。据专柜工作人员介绍,在为张先生换了两次鞋后,他们和张先生立了字据,后期出现任何问题不得再找商家,张先生同意了,之后就没来找过。据了解,目前,该商家已经把张先生拉入“黑名单”,禁止此人在该店消费。在此,宿城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依法维权,不要滥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