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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负责人“精准推销”获刑

发布时间:2018-10-12 11:02:31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程凯  |   责任编辑:赵心怡
新房交付、准备买车、刚刚生娃、面临考试,这些情况一出现,各大公司的电话就开始推销……近年来,一些公司为了推广自己的业务,采用非法手段获取个人信息

  新房交付、准备买车、刚刚生娃、面临考试,这些情况一出现,各大公司的电话就开始推销……近年来,一些公司为了推广自己的业务,采用非法手段获取个人信息,然后通过电话对目标人群进行狂轰滥炸式的“精准推销”,严重侵犯公民权利。去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10月9日,一名嫌疑人因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

  ●案例:为了把装修业绩做好,疯狂搜集新房业主信息

  2013年,男子蔡某大学毕业后到淮安某装饰公司市场部工作,负责电话营销。时间久了,蔡某认识了专门出售全市各类客户信息的陈某。

  2016年2月10日,蔡某跳槽到淮安另一家装饰公司任市场部经理。因为业务量直接与收入挂钩,为了把业绩做得好看些,蔡某开始疯狂搜集新房业主信息。这时候,他想到了陈某。当天晚上,蔡某明确向陈某提出要购买近期交房的小区业主信息,陈某满口答应,并立即掏出随身带的U盘,将近期即将开盘的某小区500余户业主信息复制给蔡某,蔡某支付了500元后离开。几天后,蔡某将这些信息整理打印出来,交给公司话务员,让他们挨个拨打电话,推销自己公司的装修业务。

  为了得到更多的业务,除了向陈某多次购买新交房业主信息外,蔡某还通过和其他公司人员互换信息的方式,大量获取业主信息。2016年年底,做地暖生意的蒋某找到蔡某,提议双方将各自手里掌握的客户信息交换一下,这样对双方都有利,蔡某答应。随后,蔡某把自己掌握的几个小区的业主信息给蒋某查看,蒋某从中选择了自己需要的两个小区的业主信息进行复制。作为回报,蒋某将自己优盘里的一个位于生态文旅区的优质客户信息复制给蔡某。

  今年年初,市民刘某刚刚拿到新房钥匙,就不断接到不同装修公司的电话,其中一个公司的电话打得尤其频繁,严重干扰了他的生活。刘某不堪骚扰,向公安机关报案。很快,蔡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蔡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提醒: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发现泄露应保留证据

  据办案机关统计,从2015年11月至案发,蔡某为推销装修业务,先后从他人处获取含有姓名、手机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1.1万余条,并通过邮箱发送给公司话务员开展业务。

  10月9日,淮安区法院以侵犯公民信息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另据悉,本案尚有多名人员涉案,警方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个人信息包括哪些内容?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2013年4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提出,公民个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职务、学历、民族情况、婚姻状况、专业资格及特长、工作经历、家庭背景及住址、电话号码、信用卡号码,教育、医疗、经济活动等的记录,指纹、网上登录账号和密码等。

  检察官提醒,市民应该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如遇个人信息泄露,市民可将网站和相关聊天记录截图保存,对可疑的推销电话进行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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