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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驾车坠河7人溺亡案宣判 司机获判5年3个月

发布时间:2018-07-13 17:09:44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黄海  |   责任编辑:刘海旺
强浓雾天气下盲目驾驶,导致车辆坠入运河,车上7人溺水身亡。11日 ,启东法院对司机施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施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强浓雾天气下盲目驾驶,导致车辆坠入运河,车上7人溺水身亡。11日 ,启东法院对司机施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施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施某是海门人,2018年1月1日凌晨5时,施某驾驶核定载客7人的小客车搭载9人,从海门市悦来镇出发前往启东市吕四港镇大洋港某企业。5时40分左右,在浓雾天气下,施某行至启东市吕四港镇东黄山侧兴忠冷库北侧老渔政码头拐角处,因疏于观察导致车辆驶入通吕运河,7人溺水死亡。

  案发后,施某委托公安部门向被害人近亲属赔偿25.2万元。法院审理认为,施某驾驶超过核定装载人数的机动车,在强浓雾天气下出行,遇情况措施不当,致车辆驶入运河中,造成七人死亡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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