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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一男子肇事逃逸毁灭证据终被捕

发布时间:2018-05-24 14:22:10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周伊 李志华  |   责任编辑:许蓉
南通一男子交通肇事后逃逸,民警经过多日缜密侦查,最终锁定嫌疑人,目前华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处以14日行政拘留,20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南通一男子交通肇事后逃逸,民警经过多日缜密侦查,最终锁定嫌疑人,目前华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处以14日行政拘留,20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今年4月4日凌晨1时31分左右,南通市开发区通盛大道和兴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龙某所驾驶的沪C9Q***小型轿车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事故,致龙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重型半挂牵引车逃离现场。

  南通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接到警情后立即展开调查。由于事发现场无监控视频,办案民警连夜调取事发周边20余处监控资料进行一一比对,初步筛查一辆红色挂式货车和一辆白色混凝土搅拌货车具有重大嫌疑。

  随后,侦办民警走访建筑工地、混凝土公司,调阅GPS记录,查获白色混凝土搅拌货车后排除其嫌疑。后经视频追踪研判,锁定涉案车辆苏JX958*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苏JY260挂重型普通半挂车,并于4月13日在沿海高速小海收费站将肇事车辆查获。民警发现,涉案车辆驾驶员华某某在事发后更换苏JY26*挂重型普通半挂车碰撞部位的左侧工具箱防护栏,拒不承认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并与汽车维修点串供,企图瞒天过海,逃避公安机关调查。

  办案民警多次赶赴上海、盐城等地进行鉴定、调查,终于掌握两点关键证据,一是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显示受害的沪C9Q***小型轿车附着物与苏JY26*挂重型普通半挂车车身提取的五处油漆对比点的三处元素一致,表明两车事发时发生过接触,且有两处涉案嫌疑人进行了物证隐匿;二是对盐城市邹四钣金店老板邹某的调查,邹某承认涉案嫌疑人华某某于4月11日(事发后)在其修理店维修被撞击部位,并在嘱咐其公安机关如果调查,请其帮忙隐匿。

  最终,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铁一般的证据面前,华某某供述了其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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